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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强笑还无味(3/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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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……是了,一鸣吃官司的事情,楚郎君可知道?”

“略有耳闻,但是他未曾详细说过。”

刘正平叹息一声:“其实说到底,这事情还是因为我而起的。一场官司,其实……哎!说出来多少有些难听,还希望楚郎君不要因此瞧不起我们刘家才好。不过事到如今,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。官司的根由是为了分家。一鸣要分家,我不肯,结果就闹了个对簿公堂的场面。”

分家这种事情,在千年之后几乎不见于耳闻了,即便偶尔听说组被人曾经分家如何如何,也并不会认为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。毕竟年代不同,很多东西的看法也都有所改变了。

实际上,古人最为重视的就是宗族的观念,一旦有人因为一些事情被宗族赶出去,那就几乎是流放一般的代价了。

这个年代的人,大多是整个宗族世代流传、居住在一处。像《红楼梦》里面的大家族,客家人的土楼,甚至是文端先生出身的山阴陆氏,这都是家族聚集的典型事例。

真正意义上独门独户居住的人口是十分稀少的,而在没有大家族庇护的环境下,想要不遭受外人的欺辱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。

后世费孝通先生在《乡土中国》里,勾勒个整个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。这种特征的主要架构,虽然在后世基本只在农村流传着,但实际上的****,早就已经在****西周的时代里渐渐成型,弥漫与北宋年间的整个社会阶层中。

每个人都是这种阶层中的一员,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,都是如此。刘正平、刘正卿二人自然也一样。

两个人是亲兄弟,却因为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而闹到分家的地步。这种事情在外人看来,已经到了“家丑”的地步了。国人讲究的就是家丑不外扬,可是偏生刘正卿竟然将这事情捅到了官府去,告了刘正平一状,闹得满城皆知。

这事情,实在办的很难看了。

刘正平苦笑了一下,接着道:“之后的事情,我想楚郎君自己也能够猜到的。不管怎么说,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武官,但毕竟在衙门里稍微有一些名声,大人们也是照拂的。知州大人其实也欣赏一鸣的才华,这个案子,最终各打五十大板,压了下来。大人原本还想劝一劝的,但是一鸣性情执拗,最终闹得不可开交,只好依着他的想法分了家……”

“我是长子,依照着《宋律》,是不可能与他均分的。家中的东西原本就不多,田地之类他一概不要,只要了些父亲留下的字画留存,以及城里的一座老房子。折了这些东西的价钱去算,他还欠着我几十两银子。当然,我是不可能向他要的,可是这小子牛一样的脾气,非要还。”

“他这么多年来一直读书,持家的事情哪里知道。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弄了些银两来还给我,我四下打听,听说他在范家的府上为一位娘子做了西席先生,想必大抵是范家借给他的罢!哎!这个自讨苦吃的东西!”

刘正平用着这样的词语,脸上却不免显露出怜惜的神色来。

楚风默默听着,心里对这场官司有了大概的计较,可是又不免疑惑。

刘正卿并不是那种平地起风浪的人,如果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事情触怒了他,他应该不会做出与自家兄长恩断义绝的事情来。

楚风微微皱眉,措辞发问:“刘大人,你们兄弟二人,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,才会惹出了这样大的矛盾呢?”

刘正平看了他一眼,苦笑一下,低头看酒盏。

“所以说,这事情,归根结底还是怪我。”

刘正平想要给自己倒酒,酒壶晃了半晌,却只倒出半杯来。

惨笑一下,刘正平道:“都是因为我贪图富贵,闹出了那件花石纲的事情。”

“官家喜爱太湖石,所以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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